公職補充福利受益人
成為公職補充福利受益人
適用對象:
一、屬下列任一情況者,為受益權利人:
(一)在職公務人員,包括屬私法制度受聘者,以及處於無薪假狀況者,但不影響第30/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適用;
(二)已退休者;
(三)離職待退休者;
(四)在公共部門及實體服務時間滿十五年而離職者。
二、屬下列任一情況者,為家屬受益人:
(一)受益權利人收取家庭津貼或同類性質津貼而相應的配偶、血親及姻親;
(二)收取撫卹金的權利人。
費用:免費。
受益人身份的中止
一、受益權利人在享受長期無薪假期間,其受益權利人身份及因該身份而享有的權利均被中止。
二、受益權利人身份的中止導致其家屬受益人的身份亦被中止。
三、為適用第一款的規定,應由受益權利人所屬部門或實體通知行政公職局。
受益人身份的終止
一、受益人的身份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一)受益權利人喪失公務人員的身份,但屬第30/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二款(二)項至(四)項規定的情況除外;
(二)家屬受益人不再屬第30/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三款(一)規定的情況;
(三)收取退休金及撫卹金的整體權利的時效完成;
(四)死亡。
二、受益權利人身份的終止導致其家屬受益人的身份亦被終止,但屬第30/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三款(二)項規定的情況除外。
三、為適用第一款的規定,應視乎情況由受益權利人所屬部門或實體又或退休基金會通知行政公職局。
受益人的登記
1. 受益人身份獲自動登記,並由基金發出的受益人證予以證明。
2. 為適用上款的規定,受益權利人所屬部門或實體應通知行政公職局,並提供所需的文件及資料。
詳情請參閱第30/2022號行政法規